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作为资本市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产权交易市场,其组织结构和业务领域完成了从单一的交易国有产权向多元化的转变。
近日,在北京举行的两会,全国各界人士聚集一堂,为中国经济的发展出谋划策,各个领域的各项议案都在有条不紊地商议探讨着。
在这其中,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的新版《国有资产法》草案为中国产权市场所关注。其中的新亮点,为中国产权交易的不断完善和壮大提供了新的交易规则和监管依据。
新版《国有资产法》草案有四个新要点:
新要点之一:保障国有资产安全
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中需要专门立法加以规范的突出问题,主要是如何维护好国有资产权益,保障国有资产安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
草案以此为重点,确立了相关的法律制度。对改革中尚在探索、尚需总结实践经验的一些问题,本法可暂不规定或者只作原则规定;对应由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调整的国有经济战略布局和结构调整等问题,本法可不作规定;对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中已有明确规定的保障企业经营自主权、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等问题,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本法可只作衔接性的原则规定。
新要点之二:防止“暗箱操作”
提交审议的国有资产法草案从企业管理者的选择考核、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产监督等方面对国有资产保护作出了系统规定。
草案规定,国家出资企业包括国家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控股和参股的公司。
现实中,国家出资企业的合并、分立、改制、增减资本、发行债券、重大投资、为他人提供担保、国有资产转让以及企业的资产评估、利润分配、申请破产等,是容易发生国有资产流失的主要环节。